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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储物柜管理办法

  学院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,为每个学生配备了可以上锁的储物柜,为加强学校安全的管理,保证学校设施的合理使用,现就储物柜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:

 

 一、 学生必须保持储物柜的清洁与整齐, 储物柜外面不得乱挂、乱贴其他杂物;如果由于本人原因对储物柜造成损坏,将会照价赔偿。

  

二、在开启储物柜的过程中,请留意周围情况,提醒他人勿撞到储物柜门,并及时关闭储物柜。

  

三、学生本人对自己储物柜里的物品负责,储物柜只能存放衣物、书本、水壶等,不得存放贵重物品、现金、食物、腐烂品、危险品等。

  

四、学院为每位学生都配有独立的储物空间,因此学生不允许共用一个储物空间。

  

五、储物柜钥匙由学院每学年初统一签字发放,每学年结束时(或学生退学离校时,由班长统一收齐交学院温老师;末经批准,不得私自配锁、加锁或换锁。钥匙自行保管好,如果遗失需租借原始钥匙进行配备,

  

六、严禁私自调换储物柜,每人的储物柜将固定编码与姓名。

  

七、严禁私撬他人储物柜, 一经发现视为偷窃,学院将按规处理,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
 

 八、本规定解释权归学工办;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

音乐学院

2023年10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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