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充分发挥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,鞍山市总工会于年初印发了,关于创建鞍山市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及鞍山市职工技能提升平台的通知》(鞍工办发(2023)3号)文件,在各级工会申报和市总工会初审,实地验收的基础上,近日市总工会印发了《关于命名2023年鞍山市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和鞍山市职工技能提升平台的通知》(鞍工办发[2023]12号)文件,命名宋嘉鑫劳模创新工作室等5个工作室为鞍山市劳模创新作室命名魏勇职工创新工作室等12个工作室为鞍山市职工创新工作室。据悉,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个创新工作室5万元支持资金。
资料来源:鞍山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鞍工办发[2023]12号
文字整理 | 张微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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